浙江实施高校教师职称分类分层评价******
浙江实施高校教师职称分类分层评价
按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维度分类细化
本报讯(记者蒋亦丰)日前,浙江省出台深化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将教师岗位设置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等类型,并制定相匹配的评审标准和业绩要求。
浙江明确,对教学为主型岗位的教师,着重评价其在教育教学、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的能力与绩效;对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的教师,综合评价其在教育教学、教学改革与研究、科学研究方面的能力与贡献;对科研为主型岗位的教师,着重评价创新价值、能力与贡献;对社会服务型岗位的教师,着重评价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方面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应先通过“双师型”教师认定。
高校要探索建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按照教学、科研、社会服务3个维度,分类细化评价标准和权重。评价机制上,实行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加强代表性成果的鉴定和评议机制建设,技术创新成果等可作为代表性成果。
浙江提出,将创新建立职称“直通车”机制,参评对象包括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在世界、全国范围的竞赛、比赛、评奖中取得具有广泛影响的高水平业绩成果的教师;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
《中国教育报》2023年01月10日第1版
中国八部门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
中新社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刘育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近日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期限为2023年至2025年。
工信部网站3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等。
此次试点的重点任务包括: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通知提出,科学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场景应用,鼓励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
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首批试点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通知提出,鼓励试点城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研究出台运营补贴、通行路权、用电优惠、低/零碳排放区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适应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的政策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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