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耳不闻窗外事”真能读好书吗******
近来,外地某中学在高一年级的寒假通知书中,希望家长“教育孩子淡化甚至摒弃春节意识、假期意识”,言下之意,是希望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专心学习,埋头苦读。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在中小学课程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习方式真能把书读好吗?中小学寒假的正确打开方式应该是怎样的呢?
文科老师说
光埋头啃书本写不好高考作文
北京丰台二中语文特级教师 陈维贤
随着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的深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在刷题中”的做法越来越难以应对高考,更不利于学科素养的提升。近几年,有些名校高考成绩退步,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当下高考无论是考查内容还是考查方式都和现实生活密切关联,直面时代热点,引导课堂教学与日常学习有意识地关注现实热点和生活生产实践。新课程和新高考改革要求必须全面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学习内容和考查要点不再仅仅是知识,考查方式突出情境运用,体现了综合性、情境化特点。例如,2022年新高考Ⅰ卷有这样一道语文信息阅读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处理人际关系和国际关系的黄金准则。请结合材料对这一现象加以分析。”北京卷的微写作题目是:替校学生会“悦读会”拟一则招新启事,或者请考生选择一个核酸检测点,依据其环境特点设计两米间隔线标志,并写出设计理由。这些考题联系现实生活,创设各种情境,涉及面广,都突出了运用考查。
我们再看近几年的高考大作文题。2022年全国卷高考作文题的情境、背景材料涉及围棋技艺里的传统文化,“建团百年”奋发有为的人物,整本书阅读《红楼梦》“大观园试才题对额”,双奥之城展示的体育荣光、国力发展、个人进步等,都引导学生以语文的方式关注时代热点,注重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另一作文题“世界青年与社会发展论坛”邀请你作为中国青年代表参会,发表以“携手同一世界,青年共创未来”为主题的中文演讲……如此这般,光埋头啃书本的学生往往无话可说或者只能写些空话套话。
新时代高考改革有三个转变:由考试评价工具到全面育人载体的转变,由“解题”到“解决问题”的转变,由“以纲定考”到“考教衔接”的转变。关注现实生活,多读多思,能为更好地学习和应对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面对课程学习和考试要求的变革,寒假里,同学们除掌握课本内容外,还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扩大视野,关注现实生活尤其时代热点,注重传统文化,并打通生活和自我、课本和生活、高考和现实之间的联系。二是广泛阅读,积累素材,提升思想,提高思维能力。只有广泛阅读才能提高思想认知水平和思考深度。三是注重运用,由课本知识、方法、理论等向时代热点、文化生活、课外阅读等方方面面延展。学习课本知识要关联现实生活,通过了解时事加强思考、提升思想。关注现实要运用课本原理、知识和方法,进而在运用中夯实基础,提高关键能力。
“时间从来不语,却回答了所有问题。”新时代中学生理应摒弃功利化学习,以学科思维方式关注现实生活、时代热点,多读多思。
理科老师说
缺乏实际生活难以打开解题思路
北京市第十八中学年级组长、生物教师 甄兆敏
又到了放寒假的时候。有的学校和老师提出要淡化假期意识、增强学习意识、弯道超车等一系列要求。如此一来,假期里,学生们只是将学习的地点转移到了家里。这样的学习方式真的对吗?
30多年前,我学生时代的放假就是放假。薄薄的一本“寒假/暑假作业”,每天很轻松地完成作业。然后,小伙伴们就是漫山遍野地傻玩儿或者跟着家长一起干农活儿。那个时候,真的很享受假期。现在想来,学生时代的我似乎是少学了很多知识,但是,我并没有丧失对知识的渴求和探索世界的欲望,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些活动中也得到了很大锻炼。
也许有人说,轻松学习是不可能的,我们现在关心的是怎么在高考中得到高分。那好,我们就从高考说起。
在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2022年高考命题要优化试题呈现方式,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从1978年我国恢复高考至今,高考题经历了几十年的进化,现在已经越来越能考查学生的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了。2021年北京生物等级考试题中有一个关于“智能胰岛素”的题目:它能够在血糖水平高的时候提升降血糖的能力,在血糖水平低的时候降低降血糖的能力……这个题完全超出了以往的套路,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也就是说靠“刷题”记忆解题套路是行不通的。要想应对高考,需要全面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养。在书本中学到的知识往往是高度模式化的,而实际问题是多种多样的。把学习只局限于教材中,必然难以面对多种多样的实际问题,需要学生走入实际生活。
例如,假期里学着做个菜。学生首先得确定自己要做什么菜,然后思考向谁去请教,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在做菜之前得学会哪些技能。做好菜之后,学生得接受评价。得到评价和反馈之后,后面如何改进。这也是现在高考想要引导学生探究的过程,即发现问题、查找资料和实地调查,然后解决问题,最后在实践中验证解决问题的成果。
那么,学生在寒假里应该做些什么呢?
第一,休息和娱乐。休息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人要学会休息和娱乐,而且休息和娱乐有其积极意义。在休息和娱乐的过程中恢复良好的身心状态,做好进一步学习的准备,这对于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非常重要。
第二,做好全面发展的规划。学校中的学习毕竟很难满足学生各方面的需求,在这个假期里,读几本平时没有时间读的书,学习一些平时没有时间学的技能,了解一下社区的历史或者家族的历史,学做几个菜,做些社会实践活动,干些家务活儿,提高动手能力……这些都应该是假期生活的应有之义,也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学生的成长是个性化的成长,是全面的成长,假期是一个学生张扬个性、全面发展的合适时间。应该允许或鼓励学生自我规划假期时间,获得个性化的全面发展,而不是用无穷无尽的作业来充斥假期,然后美其名曰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德育老师说
社会实践是校园学习的有益补充
北京市广渠门中学德育副校长 毕姗
在科技文明欠发达的年代,酷暑和寒冬往往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挑战。于是,极端天气时不再赶赴校园,学生既可以在更安全的环境下休整身心,农忙时节还能帮助父母完成一些农业、手工业劳作,在实践中初步认识社会,实现个人价值。
随着空调、暖气的普及,天气情况对人类活动的限制越来越小,寒暑假学生的休整也开始拥有新的内涵。人们发现对青少年的成长而言,实践活动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加分项,而是大大拓展学习宽度和深化成长体验的重要内容。在校的书本学习不免单调,走向社会大课堂,发现更活泼灵动的“生活之书”,发现和辨识“文字之书”在现实生活中的变形、思考其中的相似与差异,发现和体验“文字之书”之外无限丰富的世界,发现自身的兴趣……自主和实践逐渐成为假期属性,假期作为另一种方式的学习,是对书本学习的补充和深化。
然而,面对孩子放假时家长仍需上班无暇照管的现实,很多家长产生了焦虑。平日的学业之卷已经相当激烈,自主安排的假期如何保障孩子的成长质量?一些家长难免会有多报几个辅导班、孩子既有人管又有人教的想法。于一些老师而言,假期如何让学生巩固在校学习内容,查漏补缺,开学后更好地出发?有的老师也难免会有让学生“摈弃假期意识”、多布置点作业的想法。
家长和老师这样的担忧当然不无道理,帮助孩子取得良好的学业成绩也是善意。但这些考虑的误区在于,他们误解了教育的目的,教育不是一场限时比赛,没有既定的终点需要去冲刺。正相反,教育在于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它的魅力在于如何引导孩子们发现和拥抱人生长跑途中的风景或荆棘,如何在不同的境遇中体验成长,获得生命的成熟与幸福。
因此,玩儿“疯”了、玩儿慌了怎么办?要解决这样的问题恐怕不在“玩儿”本身,而在玩儿什么、怎么玩儿。玩儿是孩子的天性,是创造力的源泉。没有空闲时间,没有玩儿的心态,很难有突然的发现和奇妙的尝试。因此,成人绝不能违背教育规律反对孩子玩儿,而应该鼓励孩子去玩儿,带着孩子玩儿。但这种玩儿不是不管不问随孩子沉迷电子游戏,而是引领孩子从学校和家庭走向社会,从书本走向丰富的生活。
欣赏一场音乐剧、一次远行、参观一次博物馆,看看更大的世界;参加一次志愿活动,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价值;去爸爸妈妈上班的地方转一转,看看他们为了这个小家在怎样努力地奋斗与生活;对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或问题展开一次田野调查;走进可能去的高校、研究所,提升自己的人文素养和科研能力;甚至,在安全的前提下“打一次工”,体会赚钱的不易,也享受创造价值的喜悦……校园的集体学习在假期得以补充完善,每一个孩子都拥有机会和权利在更自主的时间里走向广大世界,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做一些有意义的尝试、看一些远方的风景,深入对书本学习理解的同时,发现自己、发展自己和成为自己。
寒假期间,也许家长不能时时陪伴,但教育不能缺席。父母们不能将自身的教育责任通过简单付费移交给辅导班,而应在持续关注和积极引导中帮助孩子学会自律,体验有意义的生活。当然,学校作为从事教育工作的专业部门,更不应有鼓励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想法,如果我们的孩子不关心社会、不关心国家、不关心他人,他们又如何传承中华民族仁爱之风,如何从小我走向大我,如何厚植家国情怀、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更何况,在当前关注学生核心素养的高考形势下,学生应具备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所需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这些又岂是“两耳不闻窗外事”能实现的呢?
体育老师说
中高考对体育锻炼有高要求
北京汇文中学学生中心副主任兼体育教研组长 李发
相较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才是当代青年应有的姿态。学习如此,体育锻炼也不能忽视。为了增强学生体质,近年来中高考体育要求在不断提高,比如,未来几年中考体育成绩最多要达到70分,而体育纳入高考的呼声也此起彼伏。目前,我国39所强基计划试点的一流高校,已经率先将体育纳入高考。
三年来,疫情对学生体育锻炼造成了一定影响,但随着人们的工作、生活逐渐回归正轨,学校对学生体育锻炼的要求也将逐步恢复常态。在这个过渡期,学生首先要了解正确的体育锻炼知识。比如,如何控制运动强度、避免运动损伤,准备活动和拉伸运动有何必要性,什么是科学合理的营养膳食结构、作息生活习惯等,这些都是学生应知应会、做好体育锻炼的基础。
由于寒假天气比较冷,学生可以视情况选择户外锻炼或者居家锻炼,不管哪种方式,都应该制订科学的锻炼计划。其中,应包括明确的锻炼目的、具体的练习内容、运动强度(量)、间歇时间、心率范围等。比如我们学校就要求学生在假期采用“间歇式”运动进行锻炼,包括原地高抬腿跑、收腹跳、波比跳、深蹲跳等一系列内容,提高学生的心肺功能。学生按照制订好的“组间歇”时间去完成锻炼内容,当心率恢复至120至140次/分时即开始下一组练习,长此以往,学生就会逐渐掌握制订锻炼计划的能力,根据不同的目标安排练习内容。
一套科学的体育锻炼方案还要关注到身体的疲劳与恢复。运动过后,人体会产生疲劳,包括身体和心理的疲劳,休息好有利于身体机能的“超量恢复”,为下一次体育锻炼做好准备;如果休息不好,下一次锻炼不仅不能有效提高运动水平,还可能造成运动伤病。因此,每天要保证至少8至9小时的睡眠时间,避免熬夜,为机体创造一个良好的发育环境。
现阶段,可能有的学生处于“阳康”阶段,对此,学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体育锻炼。在“转阴”后的一个月内,学生不要急于参与大强度运动,可以根据自身水平或需求进行低强度的体育活动,如瑜伽、徒步等,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但要注意,运动时若出现咳喘、心悸等现象应及时终止,不可急于求成,要科学恢复体质。
良好的习惯可能会改变我们的人生,一旦养成,便可终身受益。体育锻炼计划一经制订,需要学生长期、稳定地执行,如果只是抱着“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态度,其效果会大打折扣。不难发现,当我们对某一项事物产生兴趣时,就会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参与其中,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良好的习惯。体育锻炼亦是如此。学生可以从中获得快感、成就感,成绩的提升、动作技术的改进等都会成为坚持下去的动因。此外,体育锻炼还能塑造形体美、预防疾病等,益处很多。
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宪法作出重要论述,对做好宪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这对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中,就开始对人民民主政权的总章程进行探索和实践。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文献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6)等,在局部地区取得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文献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1940)和《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这些重要实践和思想理论成果,对新中国国家制度、宪法制度的创建和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宪法性文献,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伟大历史变革,确立了新型国家制度和宪法制度的基本架构、根本原则和活动准则,为新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的需要,于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1982年宪法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原则和规则,都源于1954年宪法和1949年共同纲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它们的继承、完善和发展。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后五次对1982年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修正。五次宪法修改,体现和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和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通过宪法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就是宪法。只有紧密结合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史和辉煌成就,才能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政治基础、社会条件、制度原理、重大原则和实践内涵。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宪法制度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推动宪法制度实践创新和与时俱进,取得一系列新成效新经验。
一是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宪法实施。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宪法实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也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方式。例如,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既以宪法为立法依据,又将宪法有关所有权、财产权、继承权、平等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婚姻家庭等规定通过立法予以实施。
二是通过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实施宪法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基本政策。实现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是我国宪法的重要使命。新时代国家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是宪法原则、宪法要求、宪法精神的充分彰显,同时也是宪法得到有效实施的生动体现。
三是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作出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四是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作出相关决定,2018年进行修订并在修宪时写入宪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誓词,集中体现了国家工作人员对祖国对人民应有的忠诚、担当和庄严承诺,具有重要教育和激励意义。
五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有关制度。宪法中有一些规定具有直接实施、直接适用的性质。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了特赦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2019年先后两次依据宪法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实施特赦的决定,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
六是根据宪法精神作出创制性安排。例如,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精神和有关法律原则,对以前未曾遇到过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采取创制性办法,及时妥善处理拉票贿选案,保证有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常运行和履职。
七是通过宪法修正案。2018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推动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宪法保障。
八是运用宪法精神凝聚立法共识。例如,2018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过程中,对如何理解和把握“英雄烈士”的含义有不同意见,有关法制工作机构根据宪法序言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的精神提出研究意见,后来取得广泛共识。
九是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相关职责中注重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如制定监察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关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等决定时,有关方面都进行了合宪性审查,遵循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作出适当处理。
十是在备案审查工作中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例如,2018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性审查。有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适时废止收容教育制度的意见。又如,2021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有的民族自治地方民族教育条例等法规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有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后提出了处理意见。上述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十一是创制性运用宪法制度和宪法规定应对治国理政中遇到的重大风险挑战。例如,2020年和2021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修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这些都是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重大举措,也是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作出的具有重要宪制意义的新制度安排,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
十二是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提出解释性研究意见。例如,2019年,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过程中,开展立法合宪性问题研究,认为宪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含义已发生演进和延伸,并已成为普遍适用的法治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商投资立法,是宪法有效实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又如,2021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过程中,开展修法合宪性问题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关于修正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中提出,我国宪法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体现了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指向性与方向性相统一,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可以涵盖不同时期实行的生育政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新生育政策,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需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宪法同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息息相关。时间越久远,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加感受到宪法的力量。
——我国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
——宪法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是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要原则,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更好发挥宪法作用的任务要求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把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总结我国宪法实践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的宪法性惯例、宪制性做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时代性。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党和国家各机关各组织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积极履行宪法职责。坚持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相统一,按照宪法的规定做宪法所要求做的事情,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在进步,实践在发展,不断对法律体系建设提出新需求,法律体系必须与时俱进加以完善。”更好发挥宪法作用,必须不断完善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保证和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有效实施。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丰富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自觉履行宪法使命,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一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二是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采取务实管用方式方法积极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说明有关情况,提出研究意见,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三是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有关方面拟出台的法规规章、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如何实施、如何适用的,都应当事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合宪性审查,确保同宪法规定、宪法精神相符合。四是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所有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都要依法依规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军队间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关机关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合宪性问题的,应当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或者依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五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
(四)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共同确定、共同实施,是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本质特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巩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特别行政区宪制基础,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坚持行政主导,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沈春耀)